《證人》The Beast Stalker

朗天

 

         看罷林超賢《證人》的觀眾,不禁會去問:誰是電影名字所指的證人呢?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張靜初飾演的角色是檢察官高敏,可以接觸證物,負責檢控姜皓文飾演的大惡人張日東。劇情交代她險些兒因二女兒被綁架而把證物交給歹徒,但她並非指控兇嫌的證人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謝霆鋒飾演的唐飛是之前鑄成大錯的警察,追捕惡人時誤殺了檢察官的大女兒,所以特別注意二女兒,甚至像stalker跟縱明星一樣緊貼小女孩,好像是要保護她,也好像不止如此。有人以塔可夫斯基《潛行者》(Stalker)中的潛行者稱呼他,似乎言重了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當然,他也不是甚麼證人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 張家輝飾演的打手/殺手洪荊,甚麼壞事都願意做,但內心原來情深義重,一直照顧著半身不遂,被痛症折磨的女友(苗圃飾演的阿麗)。他令人想起《青苔》裡樊少皇的角色。他明顯也不是證人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然而,某個意義下,他們都是證人-命運的見證人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電影很宿命的一種指向,是讓四方人馬(逃走的歹徒、追捕的警察、帶著女兒正在和丈夫理論的檢察宮、開車趕往醫院生產的古惑仔患難夫妻),於交通意外的命運交匯點撞(如假包換的大碰撞、大撞擊)上了,除了被誤殺的小女孩,倖存者在三個月後的綁架案上碰上-帶著臉上的疤痕,心中的傷痛(高敏是唯一沒有傷臉而只有心傷者),倖存仍舊成為倖存,沒有人再需要死,這是本片的一大特色。(一反死得人多的港產片及電視劇公式)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德里達(Jacques Derrida)在《友誼的政治》(Politics of Friendship)中說過,Philia(人與人的親近,可直接譯作友誼)是要預設倖存(survival)的可能。因為兩個人相處,相方都要有對方先自己而去的準備,屆時,留下的一方,那倖存者,那未亡人,便要為對方做好後事,收拾殘局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朋友也好,冤家也好,有了為對方充當未亡人的準備,大家的關係便確立了,因而也可以說,都已成為對方的證人-見證著大家的友誼。 

 

         看《證人》,我們會曉得,預備做未亡人的,不一定便要真的(再)成為未亡人。又或者,他們都成了某程度的未亡人-高敏和唐飛爭為死去大女兒的活下去(surviving);洪荊和阿麗為那死去的肚裡的兒子活下去;他們也因而繼續要為對方活下去。 

 

作者簡介:朗天
曾任職報館,現為評論及創作人,文化策劃。著作有《基督教之貧乏》、《人喜歡被騙》、《後虛無年代》、《後九七與香港電影》等。主編作品有2000年、2002年及2003年《香港電影回顧》。前任香港電影評論學會會長。

 

本文轉載至「香港電影評論學會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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